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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2017年艺考播音类专业招生简章(广东省)

2017-02-08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科 类

招生计划

学 制

广播电视编导

文理兼招

51

本科四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理兼招

33

本科四年

注:

1、招生省份为湖南、山西、河北、山东、广东,其中河北、山东、广东组织校考,其余省份使用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2、以上专业四年均在广州校区修读。

五、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报考专业在生源地有组织统考的省份,按当地统考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考生报考专业如属生源地省份艺术类统考不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

2、我校校考考点只允许设点所在省考生参加考试,且不接收考生跨省考试,跨省考试获得的成绩我校不予认可;非艺术类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3、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优秀考生的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

六、校考报名办法与收费标准

1、广东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后现场缴费确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河北、山东考生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缴费的方式,具体要求按生源所在省招办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文件有关规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费标准为235元/人(广东省考生2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