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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17年艺考表演类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

2017-01-21

六、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三试科目

备注

表演(影视表演)

1.朗诵(自备寓言、散文、诗歌或故事)

2.演唱(自备中文歌曲)

1.朗诵(自备)

2.演唱(自备中文歌曲)

3.形体(自备)

4.表演(即兴)

1.综合素质面试

2.才艺展示

1.考生一律穿平底鞋参加考试;

2.女生一律不得化妆,不穿裙装。

表演(服装表演)

整体条件测试、形体条件测试(自备泳装)、台步。

形体条件测试(自备泳装)、台步、舞蹈(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备音乐CD)、口试。

 

1.考生一律不得化妆;头发扎起(马尾);

2.台步:需穿自备白色紧身T恤和平脚短裤,不得穿丝袜等;

3.舞蹈:需上身白色紧身T恤,下身紧身练功裤,鞋子按照舞蹈的风格,穿着练功鞋或运动鞋。

七、文化考试

表演专业属于艺术类招生。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八、录取原则

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有统考的省(区、市)考生须取得本省(区、市)统考专业合格证,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各专业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九、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

就读校区:延安路校区。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邮编:200051

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9160

专业成绩查询:对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7年4月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请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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