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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城建大学艺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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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四、招生计划(最终计划以各省公布为准)

2017年我校艺术类实行大类(设计学类)招生。一年后按照学习成绩和学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进行专业选择。

专业类

专业类

招生计划(人)

设计学类

包含专业

分专业

计划(人)

 


 

设计学类

300

环境设计

150

 
 

产品设计

50

 
 

视觉传达设计

50

 
 

艺术与科技

50

 

省市

天津

河北

山西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河南

山东

湖北

四川

云南

甘肃

辽宁

重庆

合计

招生计划

50

25

10

10

20

10

30

10

20

10

20

10

10

10

10

10

300

五、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科类考生同期进行,在艺术本科批次填报,具体批次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安排。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源地为我校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省份;

(2)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

(4)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5)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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