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艺术生招生简章

2017年长春光华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

编辑:

2016-12-08

录取原则

校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且具有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我校不设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其它艺术类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费18000元/年;音乐表演、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19000元/年。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咨询电话:0431-85552348、85552353  邮编:130033

乘车路线:361路、301路、190路、218路公交车均到学校

成绩查询及艺术加试合格证打印网址:www.ccughc.net

微信公众号:ccghxy2014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