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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四、奖助学金和“扶困助学”措施
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音乐学院奖学金:珠江·恺撒堡奖学金。
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明德奖学金、保险公司奖学金、黄群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建设银行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吴多泰创新奖学金等。
另外,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借、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范围面广。2006年,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最高达3000元。
五、招生计划
类别 |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美术类 | 美术学(师范类) | 60 | 四年(本科)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师范类) | 20 | 四年(本科) | |
绘画(非师范) | 40 | 四年(本科) | |
视觉传达设计(非师范) | 40 | 四年(本科) | |
环境设计(非师范) | 60 | 四年(本科) | |
产品设计(非师范) | 20 | 四年(本科) | |
服装与服饰设计(非师范) | 20 | 四年(本科) | |
音乐类 | 音乐学(师范类) | 150 | 四年(本科) |
舞蹈学(师范类) | 50 | 四年(本科) | |
舞蹈表演(非师范) | 30 | 四年(本科) | |
合计 | 490 |
注:
1、2015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年。2016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该计划为拟定计划,最终招生计划由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确定。
六、专业考试科目
1、美术学:素描、色彩
2、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临摹、创作
3、绘画:素描、色彩
4、视觉传达设计:素描、色彩
5、环境设计:素描、色彩
6、产品设计:素描、色彩
7、服装与服饰设计:素描、色彩
8、音乐学:主项(声乐或器乐)、听音、视唱
9、舞蹈学: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即兴表演
10、舞蹈表演: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即兴表演
七、报考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音乐、舞蹈事业,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得报考舞蹈专业。
4、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绘画、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只招文科考生。
八、报考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重复考试;按生源省要求必须使用省联考成绩录取的省除外。
2、参加校考的考生须提前登陆“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在各省指定的考试报名时间内持该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到我校在各省指定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方可最终确认考生身份。
3、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准考证等)、“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到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生身份,如考点提供的考生信息不全,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报考登记表》一份,交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3张,方可最终确认考生身份。
4、广东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1月1日0:00—2016年2月11日中午12:00,登陆“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后,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我校将不在考点设现场收费及打印、发放准考证。
5、专业考试时,美术类、舞蹈类考生可以在本类专业中同时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
九、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颁发合格证(另,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的规定,即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才能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们按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2、我校将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函告本人,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成绩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十、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6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入围通知书,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专业志愿,直到满足计划为止;
3、在文化成绩入围,校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十一、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邮编:571158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校招生就业处)0898-65813072(音乐学院)0898-65813172(音乐学院 传真)
网 址:http://www.hainnu.edu.cn(海南师范大学首页)
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2016年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艺术生招生简章栏目。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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