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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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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2

四、题型示例与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

1. “accel.”指 (   )     A. 渐强             B. 渐快            C. 如歌的

参考答案:B

评分标准:每小题1分。

(二)非选择题:

1.根据拍号划分小节,并改正不正确的音值组合。(共7分)

参考答案:

评分标准:(1)小节划分正确记2.5分;

(2)每半小节音值组合记0.5分;

(3)小节划分错误扣2.5分,但音值组合正确每半小节记0.5分。

2.分析下列旋律,写出调名。(共18分)

参考答案: D旋律大调

评分标准:每小题6分,其中调性、调式和调式特征各2分。

3.将下列简谱译成五线谱。(共6分)

1 = bA  3/4

参考答案:

评分标准:(1)每小节1分,每半小节0.5分;

(2)调号错误扣0.5分、拍号错漏扣0.5分。

1.2术  科

1.2.1声乐、钢琴和器乐

一、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1、专业技能

(1)主考声乐者

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2)主考钢琴者

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3)主考器乐者

①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指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24种,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打击乐。

③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

A、小军鼓与玛琳巴

B、小军鼓与爵士鼓

C、小军鼓与排鼓

注:1、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音乐基础(参见1.1音乐基础)

(1)乐理笔试

(2)视唱练耳面试

(二)音乐表演

1、考试性质和目的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学专业术科考试大纲,是面向报考华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学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测试考生的音乐理论基础,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主要从事音乐表演、社会音乐文化工作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合格新生。

2、考试形式

(1)初试的考试形式仅为面试;

(2)复试的考试形式先笔试后面试。

3、考试成绩

(1)成绩比例

①音乐表演类:专业技能占8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②理论作曲类:作曲占50%,和声占20%,综合面试占1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2)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3)评分细则:(参见附录)

2.1音乐基础

2.1.1视唱练耳

(参见1.1.1视唱练耳)

2.1.2乐理

(参见1.1.2乐理)

2.2术  科

2.2.1声乐、钢琴和器乐

一、初试

初试内容: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二、复试

复试内容: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一)专业技能

1、主考声乐者

(1)民族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2)美声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2、主考钢琴者

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复调作品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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