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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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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4

(2)舞蹈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初试 复试
舞蹈编导 22 1.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2.古典舞身韵或民间舞组合(1分30秒以内)。(共100分) 1.命题式小品; 2.舞蹈表演性剧目(3分钟以内)。(共100分)
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23 1.舞蹈表演性剧目(3分钟以内)。(60分) 2.演奏一首乐曲(口琴除外)。(20分) 3.演唱一首歌曲。(20分)
 

注:1.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2.初试结束当天20:00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五、成绩查询发布复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1.我校于2015年4月1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登陆查询。

2.我校于2015年4月15日后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器乐(钢琴,师范)、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声乐(师范):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科目1-4成绩分别合格,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分别合格,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专业技能+基础知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钢琴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流行乐器演奏、声乐表演、流行演唱、电脑音乐制作、作曲: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科目1-4成绩分别合格,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分别合格,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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