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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

编辑:

2014-12-23

三、成绩公布

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将通过我局网站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在2015年2月1日后登陆我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级统考”的成绩单,持“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我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的标准分和原始分以及基础会考成绩的10%,供学校审查录取。

四、考试管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省级统考”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考生如有违规、作弊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到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2.海南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14年12月5日

附件1  

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层次

专业名称

备注

美术

本科

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和动画

 

专科

艺术设计

 

产品造型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电脑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

 

装饰艺术设计

 

雕塑艺术设计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声乐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

音乐表演

 

器乐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

音乐表演

 

舞蹈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编导

 

专科

舞蹈表演

 

主持与播音

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科

主持与播音

 

书法

本科

书法教育

 

专科

书法教育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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