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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通知

编辑:

2014-11-17

七、报名收费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生在报名时除交纳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外,还要到指定的艺术统考考点交纳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艺术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桂价费〔2009〕212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3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八、成绩公布

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将于2014年12月25日在广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布。

2014年12月25日始,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118114查询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成绩单(电子版)由我院统一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由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打印发放,2014年12月30日后考生可到所在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领取。艺术统考合格的考生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主页上的“普通高考艺术备案查询”链接查询成绩,我院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

九、考试违规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纪舞弊的工作人员、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其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十、其他

(一)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名单见附件3)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二)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或经我院同意后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区外普通高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美术学院高职(专科)的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高职(专科)的影视表演和人物形象设计两个专业、北京电影学院高职(专科)的专业,录取时,可直接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也可使用院校在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成绩;区内高校(广西艺术学院除外)、区外其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附件:1.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表

2.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

3.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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