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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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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2

五、考试实施

1.每科开考前40分钟(第一科开考前50分钟),监考员和有关人员到达考务办公室,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准钟表时间,领取试卷(题)及有关工作用品;

2. 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考试开考前40分钟)组织考生有序入场。使用身份验证系统对入场考生进行指纹比对等身份验证,具体操作参照《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开考前10分钟,开始启封分发试卷(题)。第一科考试开考前监考员还要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4.监考员应提醒考生认真核对答卷纸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无误后按规定的时间开始作题。

5.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两科合并一次连续考完。古代碑帖临摹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先收古代碑帖临摹答卷(试题),后发书法创作试卷(试题),接着考试,中间不休息;

6.开考后,监考员应逐一检查考生填写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号与座次表上是否一致,并督促考生正确填写。

7.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场。监考员应在缺考考生的答卷纸的“姓名”栏内填写“缺考”字样;

8.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吹一次哨,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注意掌握好时间;

9.考试期间监考员应分立考场前后,密切注视考生作题,防止考生交换答卷或其他舞弊行为;

10.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停止作题,监考员将试卷(试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11.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密封答卷袋。每份考生答卷不用单独密封,装入试卷袋将试卷袋统一密封。缺考卷、尾场空白卷、违纪卷均密封在袋内。每场收回密封袋内均为30份答卷。

12.监考员应将缺考考生和违纪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及违规事实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场记录表》上。

六、评卷工作

(一)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省招办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科评卷组、答卷保管组、专家复审组等。评委由省招办在省内各招生院校推荐上报的评委库中选聘。

(二)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卷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三)评委的工作纪律

1.评卷教师经省招办聘任后,其身份应予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外宣传;

2.评卷教师应根据评卷小组制定的学科评分执行细则对答卷进行公平、公正的分类分等评分,避免主观性和随意性;

3.不得将评卷的有关情况对外透露;

4.在评卷工作期间手机等通讯工具须集中管理,特殊情况用指定的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5.不得擅自带走答卷或给答卷拍照;

6.服从评卷小组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7.评卷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凭证进入评卷场地。

8.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立即停止其工作,除按规定处理外,还要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四)评卷办法

评卷按照“先分类分等,后细分打分”的方法,各科答卷均实行密封、流水作业进行评阅。

1.评选样卷:评卷组根据书法类各科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参照考生答卷选出各类答卷的样卷;

2.各科评委对照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和各类样卷标准集体分类、分等,共分六大类16个评分等级;

3.评委分类分等后的答卷由专家复审组进行复查,最后确定答卷等级;

4.经专家复审后的答卷由各科评委在确定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5个评委同时打分,所打分数输入计算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七、其他有关事宜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并公布专业合格线和分数段,对专业合格考生不再发放专业合格证。对专业成绩有异议需申请分数复核的考生,须于2017年2月7日8:00至2月8日15:00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招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省招办不直接受理考生申请。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存在分数漏评、漏登和错登情况,不复核评分宽严。复核结果由县区招办通知考生。

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分A、B两段)、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河南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大家都了解了吗?考生务必要仔细阅读,争取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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