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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南大学舞蹈编导和音乐学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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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3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专业应与省统考的艺术类别一致,不得跨类报考,且只限报一个考点并参加一次考试,如有违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2. 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码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注册号。如遗忘,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

3. 未完成网上交费或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具有考试资格。

4. 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出示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并盖章的身份证明原件,否则不予确认及考试。

5. 现场确认后,请妥善保管《江南大学2016年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准考证》,遗失不补。

6. 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取消其报考我校资格。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点选报要求、现场确认要求、考试要求、相关文件规定等情况未能参加考试,报名费概不退还,请考生慎重考虑后进行交费。

(四)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无锡考点测试费300元,长沙考点测试费390元。

五、考试要求

1.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江南大学2016年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证件齐全者方可参加考试。

2.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有存储、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作弊论处。

3. 考试一律要求穿纯黑色的练功服(衣裤)或纯黑色连体体操服(配白袜子),考生可两种服饰任选一种,长短袖不限,服装上不允许印有任何图案,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剧目考试考生自备伴奏音乐光盘和表演所需道具,不作着装要求。

六、合格名单公示

考生可于4月中上旬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考试成绩,同时我校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合格考生可自行网上打印《江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七、录取原则

(一)舞蹈编导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二)音乐学(师范)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

2.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成绩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的专业成绩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八、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招办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学院网站:http://soh.jiangnan.edu.cn/

专业咨询电话:0510-85327350(舞蹈编导),0510-85328753(音乐学)

十、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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