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办法
(一)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后,提前录取。
(二)录取原则
11、考生在不低于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40分的基础上,按照折合百分制后文化成绩x30% 与体育专项成绩x70% 相加后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二志愿之后仍有个别项目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项目计划调剂使用。
3、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八、复查
为确保招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本简章由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电话和网址
电话:0471-4992205
内蒙古大学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i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