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1、考试科目
①文化考试: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②专项考试。
2、考试内容
①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2017年4月22-23日进行。
②专项考试时间:2017年5月6日(2017年5月5日报到,领取准考证)。
③专项考试地点:赣南师范大学(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特别提醒:跆拳道项目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程序和规则
1、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文化和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分项目按照项目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各项目招生计划数视考生报考情况和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建设情况确定,并在专项考试前公布。
3、对符合项目优先录取条件要求的考生,按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优先录取。各项目优先录取条件见下表。
赣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各项目优先录取条件一览表
项目名称 | 优先录取条件 |
田径、排球、游泳、跆拳道 | 具有录取资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成绩80分(含)以上,按照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优先录取。 |
网球、羽毛球、乒乓球 | 具有录取资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成绩75分(含)以上,按照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优先录取。 |
篮球、足球 | 具有录取资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成绩70分(含)以上,按照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优先录取。 |
4、具有录取资格且文化考试成绩和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根据各项目剩余计划数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5、田径100m、200m、400m三个项目录取总人数不超过5人;排球项目自由人男、女录取人数各不超过1人;足球项目守门员男、女录取人数各不超过1人。
八、免试与降分
1、免试。凡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免试条件的运动员申请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必须按《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6﹞179号)规定执行。
2、降分。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九、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为479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当年公布为准)。
十、办学地点与联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赣州经济开发区
邮编:341000
赣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3979706861,0797-8393672)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卢老师(电话:0797-8393638)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2,E-mail:gnsyjwjc@163.com
十一、以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当年体育单独招生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