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4-12
七、填报志愿
1.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至15日,逾期不再办理。
2.各区县招办、报名点负责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考生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办法另行规定。
3.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阅读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学校的招生规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情况,保证所填报志愿信息的真实、准确。
八、考生档案
1.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是学校录取新生、对新生进行复查的依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两种档案材料相对应部分一致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档案的组建工作,准确采集考生的基本信息。
2.考生的档案由各区县招办负责组织,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其他考生档案由各区县招办负责组建。考生纸介质档案材料主要有考生报名登记卡、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各类市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在校学习成绩登记表及相关的政策照顾材料等。
3.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区县招办或考生所在学校分别集中统一保管。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考生凭本人录取通知书、考生证、身份证到报名单位领取纸介质档案。报名单位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后将密封的纸介质档案交给考生。在档案移交过程中,报名单位须认真审查领取档案考生资格,履行交接手续。考生领到本人档案后,须按照有关规定,保管并携带到被录取高校报到。
九、录取
1.春季高考录取按照艺术类录取学校(专业)、普通类本科录取学校、普通类高职提前录取学校、普通类高职录取学校的顺序,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按照“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的机制实施录取。
艺术类等需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在录取时,招生学校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他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3.市高招办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范围。在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内,招生学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4.已被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限报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秋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考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十、其他
1.春季招生考生报名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查,区县招办进行复审,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一审查考生的资格,逐项核验考生的证件。各区县招办要按照网上报名工作要求,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和培训,认真履行报名工作程序,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报名工作中,若发现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春季高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春季高考资格;对于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等材料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撤销其工作职务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的有关规定,积极宣传今年的各项招生政策,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选择,不得限制考生填报,严禁更改考生志愿。
3.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应自觉履行如下职责:
(1)自觉遵守我市春季高考的政策、规定;
(2)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春季高考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3)准确地提供有关本人信息(如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等),并对信息进行自查,因本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4)依照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5)对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招生录取等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6)认真对待所填报志愿,一经录取,要按时到被录取学校报到;
(7)自觉接受被录取学校的资格复查。
5.春季高考招生学校应履行下列职责:
(1)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将招生章程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格式报送市高招办;
(3)进行专业考试的学校要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专业考试工作,确保专业考试公平、安全、有序;
(4)按照统一信息标准,准确报送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等各类招生工作信息;
(5)履行招生章程中的各项承诺,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考生的咨询信访及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
(6)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情况,为考生提供翔实,周密的咨询服务;
(7)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要求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8)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附件:
1.考生号编制办法
2.录取照顾政策
3.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出具证明的具体要求
4.关于考生档案材料的内容
5.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考生号编制办法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一、考生号的组成及含义:
考生号由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格式为:
第1-2 为年份的后两位。如2016年,此两位应为‘16’。
第3-8 为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120101和平区 120102河东区 120103河西区
120104南开区 120105河北区 120106红桥区
120107滨海新区(塘沽) 120108滨海新区(汉沽)
120109滨海新区(大港和海滨教育中心)
120110东丽区 120111西青区 120112津南区
120113北辰区 120221宁河区 120222武清区
120223静海区 120224宝坻区 120225蓟县
120226铁厂
第9为考试类型代码,标准为:‘0’春季高考
第10为科类代码,标准为:‘5’普通类;‘3’艺术类
第11-14 为顺序号码。
二、考生号的编制办法
1.各区县招办根据预计的生源数量,为所辖各报名点划定考生号号段起止范围。
2.各报名点要按本区县招办划定的考生号号段范围,为报名的考生确定考生号,并做好记载。
3.滨海新区(大港)考生的顺序号为0001至7000
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考生的顺序号为7001至9999
其他区县考生的顺序号为0001至9999
三、举例说明:
如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顺序为第一位的普通类考生,则其考生号为16120109057001。
标签:天津政策大纲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