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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拔尖计划”实施办法

2013-11-22

4、后续培养

清华大学将发挥综合性学科布局的优势,为本计划学生在所擅长的领域继续探索提供丰富的成长土壤,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考生兴趣和特长,推荐名师作为导师,并可加入清华大学学术科技创新团队,拥有指导教师、创新经费、活动场地、实习机会等全方位支持;

(2)优先推荐参加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具体内容包括学术交流、高新技术产业调研、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单位研修、自主立项创新等。

5、实施程序

(1)2013年11月21日起,学生可进行网上报名,并在12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2013年12月17日至18日,报名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报名材料是否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解决。12月18日之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3)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于2013年12月23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4)通过审核的同学需参加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笔试和学科专业面试。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百年拔尖计划”是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邮件:zsb@mail.tsinghua.edu.cn

总结:以上就是“2014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拔尖计划”实施办法”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高考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的高考政策信息,帮助您高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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