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拔标准:我校将参考以下标准对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进行认定,请考生根据自身素质和条件慎重申请填报专业。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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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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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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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我校理工类某些专业有浓厚兴趣;
2.在理工类专业具有学科特长,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科技创新、发明等方面奖项;
3.具有创新潜质,或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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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语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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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我校社科类某些专业有浓厚兴趣;
2.在社科类专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英语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奖项;
3.具有较强的组织、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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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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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我校经管类某些专业有浓厚兴趣;
2.在经管类专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奖项(数学、信息学等)、英语大赛奖项等奖项;
3.具有较强的组织、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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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类包含详细专业见附表一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选拔入选人数不超过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2倍。招生范围:理工类专业面向全国;文史类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