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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含保送生)录取办法

2013-11-15

(二)引领计划

引领计划是针对我校教育学部教育学专业类而设的自主招生计划。教育学部为国家“试点学院”(见附件3<点击查看>),国家设立“试点学院”的目的是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培养一流教育人才,从而引领中国教育和人才培养改革。引领计划的目标是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丰富的实践能力、宽阔的国际视野和不竭的创新精神的一流教育人才,造就一批中国未来的教育家和教育学家。

1.申请条件

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荐或校荐申请。高中阶段:

1)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数学等方面特殊才能。

2)具有其他特殊才能或有突出成绩(含校长和专家自主推荐)。

3)有培养潜质且综合素质高,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名列前5%。

2.学校考核与合格资格确定

学校根据申请者报考我校志愿顺序和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须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招生联考。理科考试科目为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文科考试科目为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联考合格者,还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校考,包括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见附件2<点击查看>)。

学校根据单科(项)成绩,或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其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不含体质测试成绩),计划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合格考生80人。

3.录取要求

1)符合教育部选拔保送生条件(省级优秀学生除外),按保送生录取。

2)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调档线下20或25或3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一本线,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北师大,即予录取。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