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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3-01-17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南京邮电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对准备参加2013年南京邮电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2]20号),经学校研究,我校2013年在江苏省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具备信息学科才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分为A、B、C三类。

(一)A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者;

2、高中阶段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二)B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得到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三)C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较高才能或较强发展潜力,得到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4、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4A1合格,或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2A2B1合格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5、部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具备校长实名推荐资格名单及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zs.njupt.edu.cn),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邮电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务必注明符合报名条件类型)。

2、邮寄书面材料:①申请表;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③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④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于2013年1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其中,符合C类报名条件4、5条款的考生材料须由所在中学统一汇总邮寄。

3、报名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31日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2013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以内。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向社会公布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学校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报名条件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3、初审合格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校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测试要求、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4、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名考生测试成绩,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原则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达到BB,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且必须在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中确认我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原则上应在所属科类本一省控线上录取,满足第一志愿或者加10分安排专业;对少数具有特殊才能、突出成绩或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由专家实名推荐,经过我校专家组测评,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可在所属科类本一省控线下10分(含)内录取;个别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批准,文化要求可放宽到所属科类本二省控线。

享受高考成绩放宽到本二省控线优录政策的考生,原则上从符合我校A类报名条件考生中择优上报;享受高考成绩放宽到本一省控线下10分(含)内的考生,原则上从符合我校A类、B类报名条件考生中择优上报;享受本一线上录取且满足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符合我校A类或B类报名条件,或者符合我校C类报名条件且面试成绩排名前50%(含);享受本一线上录取且加10分安排专业的考生应符合我校C类报名条件且面试成绩合格。

六、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强化班的选拔。

七、监督与处理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省教育厅将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9、85866668、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210023)

3、网址: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九、本方案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