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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4年艺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报名考试办法(省内高校)

2013-12-20

二、考试内容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按专业类别进行考试,按专业类别划定合格分数线。省内高校对报考条件和招收的专业有不同要求,以各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1、音乐类

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旋律音程听唱:自然音程;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A1组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主科考试内容:

⑴声乐演唱。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等(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背谱演唱)。

⑵键盘乐器或其它乐器演奏。①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双排键或电子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中外乐曲一首,共演奏两首作品(背谱演奏)。②其它乐器(管弦乐器和民族乐器,不含口琴、竖笛、风琴)演奏不同风格或类型的作品两首(背谱演奏)。

注:①演唱、演奏考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②报考学前教育(专科)专业的考生参加A1组考试。

A2组音乐表演专业主科考试内容:(任选一项)

⑴美声。

准备三首歌曲(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进行演唱,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⑵民族声乐。

准备三首歌曲(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选段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进行演唱,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⑶陕北民歌演唱。

准备三首陕北民歌,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进行演唱,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⑷流行歌曲演唱。

准备三首歌曲(包括中外通俗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一至两首进行演唱,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自备CD伴奏碟,单曲单碟。

⑸钢琴。

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自选一首。要求背奏,不弹反复段落。

⑹手风琴。

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奏鸣曲快板乐章;自选乐曲一首。要求背奏,不弹反复段落。

⑺双排键电子琴。

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自选乐曲为旋律配伴奏。要求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不弹反复段落。考生可用钢琴、手风琴或电子琴考试。

⑻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自选乐曲二首(抽考其中一首)。要求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

打击乐:小军鼓(自选练习曲一首),马林巴或木琴(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要求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乐器自备。

⑼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唢呐、管子、二胡、板胡、古筝、古琴、琵琶、扬琴、三弦、柳琴、阮、民族打击乐)。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要求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

民族打击乐:小军鼓或马林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要求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乐器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