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每年的艺术考试也是考生和家长比较关注的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江西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供家长和同学们参考。
录取原则
(一)提前批次专业(具体专业及种类见上表)录取原则:在符合提前批次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文化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专业成绩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且专项【音乐表演专业(器乐、声乐)、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在140分以上(不包含乐理、视唱成绩),根据考生志愿和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其他批次录取原则: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将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总结】江西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多了解一些艺考信息对于艺考的同学会有很大帮助的,小编预祝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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