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组织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省招办与有关高等学校组织成立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承担专业省统考任务的高校,负责专业省统考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考点设考务、评委、纪检、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等若干组。评委组分若干小组负责不同考场,其主要职责是客观公正地考评每一位考生。
(一)考前准备
1.考点设置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南院),学院具体负责省专业统考的各项工作。
2.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3.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点示意图、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设置举报箱、公示栏。
4.考点设若干考场,考点要整齐、清洁、安静。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各考场配备一台摄像机和相关音频设备,并保障考试期间供电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5.评委、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应参加考前培训。
6.准备好考场所需用品,如工作证、打分卡、文具等。
7.考试前一天,考生可到考点了解考场位置。
(二)考试实施
1.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考试、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考试开始,考生和工作人员禁止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进入指定备考室候考。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工作人员应在每时段考试开始之前通知考生进场,并逐一审验考生的《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次序表》。
(1)工作人员宣读考试有关纪律要求及《考生须知》等有关事项,指导考生在备考室内做好考前准备。
(2)工作人员按《报名、编号登记表》依次点名,9人一组。每组的第一名同学抽取本组考场号。
点完名的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领入候考室。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在《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应考情况”栏内做出记录。
(3)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④禁止考生和工作人员携带通讯工具。
2.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生编号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点名抽号
工作人员按已分考场的《报名、编号登记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点名,每位考生抽取本组的入场顺序号,对未到者做出记录。
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填写《面试次序表》、《评分单》(一式五份)有关内容。工作人员把每位考生的考试编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
(2)阅题备考
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依次阅题,做好应试准备。
考生进场前,工作人员进行第三次点名,未到者按缺考处理,并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应考情况栏注明“缺考”,待本组第一位考生参加考试时,送交场内工作人员,场内工作人员在微机中做缺考处理。
(3)注意事项
①注意检查《面试次序表》、《评分单》填写是否正确。
②调度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③考生进场前,嘱咐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④考试编号必须连续编排,不重、不漏。
3.考场内
(1)各考场配备一台微机及必要的考试用品。
(2)各工作人员职责:
①场外工作人员叫考生进场时,将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与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将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交给考生,《面试次序表》、《评分单》交场内工作人员。
②场内工作人员将《面试次序表》和《报名、编号登记表》送至微机员,《评分单》分发给评委,并带领考生在场内指定位置考试。考试结束后,带领考生迅速退场,将每位评委的评分单送至微机员。
③考场内工作人员检查评委所打分数是否符合评分等级范围,如有出入,请评委更改,并在更改处签名;核对《面试次序表》和微机内考生有关信息是否一致,如有出入立即向主考报告,并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如无误将分数录入微机。
④工作人员打印《成绩通知单》,并将成绩准确填写在《面试次序表》和《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将《成绩通知单》交场外工作人员。
⑤工作人员将本组成绩收齐后交于成绩发放处工作人员。
⑥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同一考场的考生的评分单按编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在一起,连同《考场情况记录表》交机要组留存备查。
每场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打扫场内卫生,将门锁好,并贴上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