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1月7日—1月10日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将在报名时另行通知。
初试考试内容:
(1)音乐学:钢琴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音乐学常识。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演奏、歌曲写作。
(3)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
(4)钢琴:快速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含740)、复调作品一首(三声部以上含三声部)。
(5)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三个八度单音大小调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型以上独奏曲一首;
B、低音提琴:两个八度单音大小调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C、木管、铜管乐器: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
(6)中国民族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或独奏曲快板片断、乐曲一首。
复试考试内容:
(1)音乐学:音乐短评、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部和声写作、主题发展、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3)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喉检。
(4)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5)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木管、铜管乐器: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B、低音提琴:奏鸣曲或协奏曲(自选一个快板和一个慢板乐章,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6)中国民族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二首(与初试不同,抽签演奏其中一首)、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考生不能带伴奏,声乐考生需伴奏者必须提供五线谱(必须是钢琴伴奏谱),报名时交钢琴伴奏谱。音乐表演专业所有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初试及复试演唱(奏)过程中主考官有权要求考生在任意处开始,任意处结束。
视唱考试范围为一升号一降号或无升号无降号。乐理参考书目为《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乐理要求李重光《音乐基本理论》教程,全部内容要求达到入学免修程度。音乐学常识参考书目为《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编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