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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3-11-26

(七)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6日—17日

报名考试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编导类专业准考证》,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编导类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18日下午:笔试,

1月19日上午:面试开始(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1.面试

(1)基本条件: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形成书面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

(3)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曲艺任选一项。声乐统一钢琴伴奏,也可自备伴奏带(光盘)。舞蹈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2.笔试

(1)文学写作:根据提供的几个词作为元素或给定的素材,围绕这些元素或素材写作;

(2)影视材料评析:根据提供的影视材料,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

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基本条件与即兴评述占30%,才艺展示占10%,笔试占60%(文学写作、影视材料评析各占30%)。

三、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凡省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严格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其它举办以上专业的院校均须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使用,省外本科院校可直接使用,也可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