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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青海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3-11-22

二、专业考试

除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单独组织的校考和我省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外,我省不认可其他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

如果考生所要报考的专业在省级统考中没有的,建议考生到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院校参加专业考试。无校考资格的高校要在我省招生,必须认可我省的省级统考成绩、编制分省计划并在我省招生目录中公布。否则,其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提供的合格名单我省均不予认可。

(一)省级统考时间

空乘类面试时间12月22日,体检时间12月23日;其他类考试时间12月21日-22日。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我省2014年艺术类省级统考设有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类、美术类、民族工艺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空中乘务类专业。

1. 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满分为300分。

2.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考试)(160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面试(10分),满分为300分。

3. 舞蹈类: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300分。

4. 民族工艺美术类:唐卡临摹(100分)、图案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300分。

5. 播音与主持类: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音和音色(70分),满分300分。

6. 空中乘务类(该专业进行初试、复试、体检,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形体外官(100分)、风度举止(60分)、动作反应(30分)、普通话表达(50分)、才艺展示(60分),满分300分。

省级统考由省招委负责。青海师范大学组织和负责报名、考试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