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音乐类统考考试科目及要求汇总一文,是威廉希尔app 为您整理的高考最新动态,请您详细阅读!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音乐类统考考试科目及要求汇总如下:
1、音乐学专业
考试科目:基本乐科、主科科目、加试科目,总分300分。
基本乐科:本科目包括乐理、视唱两部分内容。总分100分。
主科科目:声乐、器乐类作品一首,总分140分。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类别即可。声乐作品不限唱法,现场考试为清唱,不能自带伴奏。器乐类考试时,乐器种类不限,除钢琴外的乐器需考生自备,曲目为中外作品一首,反复段落一律不做反复。
加试科目:声乐、器乐类作品一首,总分60分。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类别即可,但不能与主科科目相同。
以上主科、加试科目作品演唱、演奏不得超过3分钟。
2、音乐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基本乐科、主科科目,总分300分。
基本乐科:本科目包括乐理、视唱两部分内容。总分100分。
主科科目:声乐、器乐类作品两首,总分200分。考生选择
其中一个类别即可。声乐作品不限唱法,但在演唱歌剧咏叹调时必须使用原调、原文演唱。现场考试可以选择清唱或钢琴伴奏,如需钢琴伴奏时应提供简谱或五线谱歌谱一份,可以自带伴奏。器乐类考试时,乐器种类不限,除钢琴外的乐器需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为中国或外国中型以上难度的作品,反复段落一律不做反复,不允许伴奏。
以上主科科目作品演唱、演奏不得超过5分钟。
3、作曲与作曲理论专业
考试科目:基本乐科、主科科目、加试科目,总分300分。
基本乐科:本科目包括乐理、视唱两部分内容。总分100分。
主科科目:包括和声写作、歌曲写作、织体写作等三部分笔试内容,总分16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
和声写作:为指定的声部(高声部或低声部)配置四部和声,写作包括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和弦、转位和弦以及离调和一级关系调转调等,总分50分。
歌曲写作:以指定的乐句为主题,依照规定的曲式结构,为所给歌词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总分50分。
织体写作:按规定的音乐主题创作一首小型乐曲,织体写作的类型包括钢琴独奏、弦乐四重奏、混声四部合唱等,曲式结构不小于单三部曲式,总分60分。
加试科目:器乐演奏,作品一首,总分40分。
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作曲基础教程》杨青著,高等教育出版社。《歌曲写作教程》陈国权著,人民音乐出版社。《曲式分析基础教程》高为杰、陈丹布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加试科目作品演唱、演奏不得超过5分钟。
总结: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音乐类统考考试科目及要求汇总一文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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