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题
书法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为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一)命题原则
1.全省统一命题;
2.坚持正确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书法类专业对考生所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
3.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书法类专业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选拔专业优秀学生。
(二)命题的范围
1.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
2.书法创作:历代经典诗词(40字以下,自选书体);
3.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4—6字名句)。
(三)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
1.由省招办组织有关专家命题;
2.命题工作实行封闭管理;
3.试题在启封前和使用过程中至考试结束属国家级机密材料(含考试所用的相关素材)。
四、考试
考试期间,考点应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值班电话应在考前告知上下级招办。对外设置举报信箱、公布考试期间的举报电话。
如发生失密、泄密、大面积作弊等重大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立即报告省招办。
(一)考点考场布置
1.考点考场各项准备工作,在主考的主持下进行。
2.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人,每考场配备监考人员2人。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佩证上岗;
3.考点应设置考务组(负责考务工作安排,试卷安全保密、保管,试卷收发、装订)、宣传组(负责考点宣传工作)、保卫组(负责考点及考场周边安全保卫)、后勤组(负责考试所需物品的供应及供电照明)、医务组(负责考生医疗救治)。
4.考点应有明确的考点平面图、路标、公告栏及其它标识,同时还应将《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表》、《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省统考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张贴在考点的醒目位置,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监督。
5.按照规范化要求布置考点。考点气氛要庄重,使考生感到严肃、亲切、和谐。
考点大门悬挂红色横幅,统一用字为“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区××××考点”。
考点内张贴具有欢迎和鼓励意义的标语,如:
——热烈欢迎您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
——祝参加书法类专业省统考的广大考生考出优异成绩;
——今日莘莘学子,明朝国家栋梁;
——信守诺言,诚信考试;遵守考纪,公平竞争;积极拼搏,考出水平。
6.考点内设若干考场。考点应根据书法类专业考试的特点与要求,统一规划和安排考点所有考场的设置。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统一在考场前方配置挂钟。场内除必备物品外,不得留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字迹和图画等。
7.每考场30人。考生座位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
8.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
2013年12月15日
古代碑帖临摹8:30-10:00
书法创作10:00-11:30
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14:30-17:30
9.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的下午熟悉考场。考点和考场应在考生熟悉考场之前准备完毕。
(二)监考员的选拔、培训及其职责
1.监考员由考点选拔、聘任,工作的考场随机确定。
2.监考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监考员实行回避制度。
3.考点考前按规定对全体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学习和培训,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分工,熟悉各种规章和考试纪律,特别对监考员应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要求每一位监考员应当掌握试卷(试题)的分发、回收等要点和步骤。
4.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监考和其它考务工作。
5.监考员职责
⑴在主考主持下,负责本考场的考试,维持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⑵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的检查,适时开启和关闭无线信号屏蔽器;
⑶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⑷检查考生专业准考证、身份证,严查替考;
⑸监督考生按规定作题,制止违纪、作弊行为,并按要求如实记载考场情况及考生违纪舞弊情况,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予以收缴或暂扣;
⑹对在考试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考,不得扩散;
⑺遵守监考员“三项纪律”和“十项注意”;
⑻不得将手机、手表等通讯、计时工具带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