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要求
(一)形体观察
形体条件好,身高、五官、体形等条件具备学习体育舞蹈的要求。体型匀称、上下肢比例协调;五官端正、相貌端庄。
(二)芭蕾基训(基本功)测试
通过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动作,体现自身的柔韧性、稳定性和灵活性。
(三)舞蹈模仿能力测试
舞蹈模仿能力较好,能够快速掌握舞蹈动作及把握舞蹈风格。
(四)体育舞蹈基本动作测试
1.对体育舞蹈的基本动作(步伐)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相对正确的掌握其技术技巧和节奏。
2.准确做出评委要求的基本步伐组合,说出基本步伐的名称,喊出动作节奏。
(五)自选舞表演
1.考生独立完成自选舞种作品,舞曲由考场根据舞种随机抽取。
2.肢体语言表现力较强,对选跳作品风格、思想情感把握较为准确,作品技术与艺术等方面结合的较好。
3.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各种技巧动作的表现有一定难度。
4.选跳的作品动作熟练准确、动作与音乐节奏配合准确、完成动作协调,能较好的体现出舞蹈的风格特点。
5.自选舞作品为标准舞(摩登舞)系或拉丁舞系任意一支舞蹈,时间在2分钟内。
(六)形体观察、芭蕾基训(基本功)测试、体育舞蹈综合素质测试、体育舞蹈基本动作测试考生必须身着芭蕾基训服或紧身舞蹈服,自选舞表演考生可身着体育舞蹈练习服或表演服。
四、考试实施
1.报名确认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2)考生在报名咨询处填写《体育舞蹈类考生报名表》,交验《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工作人员核查、确认考生有关,编写考生考试序号。
(3)工作人员依据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将考生基本信息从微机中调出,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将《专业准考证》还给考生,并发给考生《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4)报名系统按五人一组自动打印分组名单。工作人员整理好当天打印出来的分组名单张贴在报名处指定的位置,并注明第一次点名时间。
(5)将《体育舞蹈类考生报名表》同分组名单整理后将有关内容输入微机。
2.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设在封闭的考点内。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进入开始考试,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考场内考试全过程录像。
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场考试开始之前半小时,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进行第一次点名时间。
(1)宣读《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中的有关事项,并准备好音响设备,让考生将应试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在备考室内准备妥当。
(2)工作人员任意抽出一张《报名、编号登记表》开始点名。点名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决定本组的入场顺序号,工作人员把考生的顺序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相应位置。
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作出记录。点名后,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带出备考室。
(3)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