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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通知

2013-11-18

二、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省内各高校不得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省统考的组织

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简称“省统考”)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

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普通高校成立江西省2014年艺术类(1.美术与设计学类,2.音乐学类,3.舞蹈学类,4.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组考工作领导小组。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成立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重要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省统考的类别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四大类别:1.美术与设计学类,2.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3.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4.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评分细则分别按《江西省2014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和《江西省2014年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试大纲将在《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版》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上公布。

(三)省统考专业和艺术类特殊专业

省统考四大类别涉及的专业:

1.美术与设计学类:需要测试绘画基础的专业,如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

2.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等。

3.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报考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舞蹈学专业统考。

4.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等。报考戏剧学、电影学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艺术类特殊专业(指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

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不含空中乘务)、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

对艺术类特殊专业,高校也可以直接使用或认可我省统考相关专业的成绩。比如对在本科专业目录中属于美术与设计学类的“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省内各高校及省外部分高校直接使用或认可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也有部分省外高校视其为特殊专业组织校考。

(四)省统考的对象

拟报高校的专业属于省统考四大类别涉及的专业范围内的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须参加省统考。高考网上报名时只选报院校“艺术类特殊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省统考,而是直接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外省高校组织的相应专业的考试。

(五)省统考的时间、地点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将于2013年12月8日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进行;全省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将于2013年12月8日¬—18日统一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进行。

(六)省统考有关要求

省统考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将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评卷、评分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或录音)及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