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类别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编 导 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
120分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 |
40分 |
||
回答考官提问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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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笔试 |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
50分 |
面试 |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
100分 |
|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
15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编导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2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3日至7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8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9日至12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0日上午9:00~10:00。
(六)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与形象50分、专业技能220分、文艺常识3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2日至3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4日至8日。
(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120分、书法创作120分、国画6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2月28日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报到缴费,12月29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八)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科类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影视节目制作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 |
100分 |
电视画面组合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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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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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摄影类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摄影作品分析 |
50分 |
||
回答考官提问 |
40分 |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
100分 |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影视节目制作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5日至6日报到缴费,考试(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摄影摄像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5日至6日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8日至9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