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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春建筑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3-01-05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2013年长春建筑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希望对准备参加2013年长春建筑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长春建筑学院成立于2000年6月,2004年2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综合评估,正式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公路14公里处)。与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相毗邻,风景秀美幽静,生态环境宜人。校园占地93公顷,集中教学区占地62公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公共艺术学院、交通学院、城建学院、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基础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学校共设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园林、交通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风景园林、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33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艺术设计、工程造价专业是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二五”特色专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76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226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328人,专业配套,学术梯队结构合理,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崭露头角,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在校本科生10242人,2008年以来的各专业毕业生均保持着很好的就业态势,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

学校坚持以土建类、艺术类专业为核心,依托行业优势,重点发展建筑行业的短线专业;以核心专业为基础,现己形成了工、管、理、艺、文、法、农协调发展的整体专业优势群。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从严培育、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推进因材施教,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育人特色”的教改思路,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途径,全面提高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经过5-10年,努力把学校建成治校严谨,特色鲜明,坚持开放办学,具有国际视野,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一流民办大学。

我校2013年继续面向吉林、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河北、内蒙古、湖北、河南、天津等省市招收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4个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生。

一、招生专业、科类、人数、学制

招生专业
国标代码
科类
学制
学历
学位
招生人数
学费
环境设计
130503
文理兼招
四年
本科
艺术学学士
480
15000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文理兼招
四年
本科
艺术学学士
80
15000
产品设计
130504
文理兼招
四年
本科
艺术学学士
40
15000
动画
130310
文理兼招
四年
本科
艺术学学士
80
16000
广告学
050303
文理兼招
四年
四年
文学学士
40
15000

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省份、报考条件、考试时间

2013年艺术类招生省份:吉林、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河北、内蒙古、湖北、河南、天津等。

报考条件:具有参加全国高考资格的考生,凡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取得本省美术类统考合格成绩。

报名、考试时间:1.吉林省考生的报名时间是2012年11月21-25日;省统考时间是2012年12月16日。2.其它省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详见各省美术类统考时间安排。

三、录取办法

1.吉林、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内蒙等省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取得本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我院。

2.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等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内蒙古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网址、咨询电话

网址:http://www.jladi.edu.cn

咨询电话:0431-8413555589752111

学校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公路14公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