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核与考试
1. 资格审核: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我校将在12 月 12日之前确定审核合格准予考试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 考试费: 120 元。网上支付方式缴交,具体缴交办法将在公布审核合格考生名单时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上公布,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 考试:审核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①考试时间、地点:2013年 12 月 21日(确切考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领取办法将公布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中,敬请关注)。
②考试科目:
外语类专业保送生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语、数综合笔试(包括语文、数学,不分文理科)占20%;
英语综合笔试(形式包括听力、阅读理解、完型填空、英汉互译)占50% ;
英语面试:占30% 。
提示: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获奖证书原件以备现场确认时查验。
五、录取办法
1. 我校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保送生拟录人选。我校将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按规定的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分别划定合格线,成绩不合格(含笔试或面试其中任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拟录人选报学校监察部门备案并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和学生所在中学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
3. 我校将尽快向拟录取的保送生寄发预录取通知书。经学生确认后,由我校招生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并在上述教育部门的招生网站进行公示。不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4. 拟录取保送生名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核准、办理录取手续后,由我校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
1. 学校监察部门对保送生选拔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我校将连续三年取消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
3.保送资格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随即取消保送生录取资格,并追究学生及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4. 获我校保送录取资格的学生,在确认就读我校后,须守诚信,不违约,维护个人及所在中学的信誉和我校保送录取工作的秩序。如出现因个人变更志愿等违约行为而对录取产生影响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