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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高考历史知识点总结: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

编辑:sx_mengxiang

2014-05-30

把高中历史中有关“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相关知识总结如下:

考点41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权利法案》

①时间:1689年。

②主要内容:国王无权废止法律;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未按法律程序,不得拘捕臣民;必须定期召开议会。

③目的:限制王权,扩大议会的权力。

(2)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18世纪前期,英国责任内阁制形成。

(3)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①国王是国家元首,但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

②议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③内阁行使行政权,对议会负责。内阁首相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考点42、美国共和制联邦政体的确立

(1)1787年宪法

A主要内容:

①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利大大加强,但各州在行政上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②中央政府的构建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最高立法机构是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最高司法机关归最高法院。

B特点:体现了"分权与制衡"的原则。

C作用:①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②宪法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避免了绝对权力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

③宪法一定程度调和了各方面的矛盾,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D局限性: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度;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

(2)联邦制的权力结构

在中央权力加强的同时,各州还保持了一定程度的自治地位,拥有一些州权。这既避免了中央集权的弊端,又可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恰到好处地协调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考点43、法国共和制和德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①1875年宪法赋予总统极大的权力。总统任职7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有权任命文武官员、缔结条约、实行大赦等;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②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内阁要对参议院负责。

(2)评价: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是法国工业革命完成后进入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必然结果,而总统和参议院的权力很大则是保皇派和资产阶级共和派相妥协的产物。

考点44、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1871年)

(1)内容:宪法确定了君主立宪政体,规定:"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王担任,称为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宰相只对皇帝负责。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两部分组成。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2)评价:宪法的颁布,是德国迈入资本主义时期的标志,德国资本主义经济得到十分迅速的发展。但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不彻底、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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