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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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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5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特殊(热门)专业(即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39225065,021-39225177,021-39225175,传真:021-39225179;联系部门: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39225153;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室。

十四、网址 

招生信息网(http://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shuplzsb/)。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融孚奖学金、公证奖学金、生乐奖学金、Fairness里格奖学金、Treevens森凡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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