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4-10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校企合作专业按省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网址:http://www.jnzyjsxy.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标签:山东高考资讯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