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山东高考 > 山东高考资讯

2016年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编辑:

2016-05-09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我院普通专科(高职)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普通类专业5000元,会计专业48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暂定8800元(以山东省物价局最终批文为准)。

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优厚的校内奖助学金。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邮编:250104

通信地址: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网址:http://www.sdp.edu.cn

联系电话:0531—66772233   66773226  66772188 66772211 66772199(传真)

2016年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2016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