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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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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经过近几年的艰苦创业和改革创新,学院在青岛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先后成为山东首届“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获得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3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2项,省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2项。

第 八条 办学理念和特色

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院确定了“品牌办学”战略,确立了“技高品端”的人才培养目标,秉持“修能、致用”院训,创立“实境耦合”人才培养模式,弘扬“卓越、唯是、协同、学习”学院精神。学院探索研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2006年创立“实境耦合”人才培养模式,2009年该模式获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2012年,学院大力强化内涵发展,强化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动性,开始探索“学”字当头的“学教做合一”人才培养模式。按岗位群设课,突出实践教学,实行等级制考核和“三证书”制度,改革传统的教学方式。实施与大企业合作战略,与海尔集团、青啤公司、海信集团、甲骨文公司等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将学生就业率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第一指标,“以就业为导向”融入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了毕业生高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学院与17个国家和地区的69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与交流关系。广泛开展社会服务,为188家企业和机构培训员工3万余名,1.6万人考取各级职业资格证书。通过青岛市继续教育基地为社会培训各类非学历教育人员累计3万人,开设山东省高职院校大学生等多条心理咨询热线。与16所中西部高职院校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 九 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 十 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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