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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7年“启航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

编辑:

2017-05-04

九、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 - 11:00 下午13:00 - 16:30

附件:类内所含专业

 

所含专业

培养院系

备注


           人文社科类

哲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英语、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

社会科学学部(筹)、文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上海电影学院、法学院

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分流进英语专业的要求:填报分流志愿时学生的大学英语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理学工学类

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知识产权

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电影学院、上海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部(筹)、图书情报档案系

法学院

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注:

1、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

2、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上海大学2017年“启航计划”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有兴趣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如果考生还想了解更多高校的招生简章,就同学们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高考院校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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