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院校库 > 各省重点高校

2017年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编辑:

2017-06-15

八、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招录原则进行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专业优先录取的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专业队列,每个专业队列的考生再按照投档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对尚未录满的专业,已投档但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专业队列仍按投档分数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5.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或校考)的省份,已投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6.认可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认可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

九、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学生资助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奖学金:凡我院成绩优秀的学生,一等奖学金4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以及专业单科奖、先进个人、突出贡献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新生奖等单项奖励。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收费标准

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学费: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旅游管理、导游、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音乐剧表演等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学生住宿标准:800—1200元/年。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院部分专业实行校企合作,自愿参加校企合作专业的学生需向企业方缴纳技能培训费:公共艺术设计:与307设计公司校企合作,企业收取技能培训费第一、二年各3400元/年;传播与策划:与华龙网校企合作,企业收取技能培训费第一、二学年各2900元/年;旅游管理:与东星航空校企合作,企业收取技能培训费第一、二学年各88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与华龙网校企合作,企业收取技能培训费第一、二学年各2900元/年; 国际标准舞:与重庆国际标准舞协会校企合作,收取技能培训费10000元/年。

十三、领导与监督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十四、附则

1.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3..联系地址:

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

巴南邮政编码:400055

江北邮政编码:400020

巴南招生咨询: 023-62335791 62333136 62330330

江北招生咨询: 023-88162066 88162088

全国免费招生热线:400-0560-111

学院网址:http://www.cqca.edu.cn

电子邮件:yxzhaosheng@126.com

学院微信公众号:cqwhys(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cqwhyszsc(重艺招生处)

学院QQ公众号:CQWHYSZYXY(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文艺小招

学院微博账号: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艺招生处

学院百度贴吧账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贴吧

17年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章程就为朋友们提供到此,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本站编辑还为大家整理2017年高考试卷及答案,大家可对照自己所答题估计自己的分数。接下来就该志愿填报、成绩查询及分数线了,我们还为考生朋友们整理了高考志愿填报高考成绩查询高考分数线直通车,考生只要点击对应链接直接进入查看~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