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6-22
第十三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分,1分,1分,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成绩相同,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 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须参加复审、复查,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格拉斯哥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士学位证书。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在本科一批次招生。
第十七条 软件工程类专业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在本科一批次招生。
第十八条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按学院大类招生,学生完成大类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政策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以培养电子信息拔尖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将在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河南省、安徽省、河北省择优录取部分考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高考成绩原则上高出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次控制线90分及以上(不含加分)。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且等级为A级及以上,另一科目不限,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进行专业排序。
第二十二条 自主招生、国防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单独招生等的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2015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人6万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每人9800元/学年,其它理科专业每人4900元/学年,文科专业每人44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考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邮政编码:611731
招办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监察电话:028-61830237
标签:电子科技大学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