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5-03
四、录取办法
1、北京邮电大学以下理工类专业面向取得北京邮电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浙江省考生除外)招生: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电子信息类(电子工程)、计算机类、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邮政工程、邮政管理、信息安全、理科试验班类(信息与通信基础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
对于浙江省考生招生的专业及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电子信息类(电子工程)、计算机类、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理科试验班类(信息与通信基础科学),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商管理类,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
2、取得北京邮电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北京邮电大学上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京邮电大学普通理工类专业(不含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40分以内,经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后,由北京邮电大学审核、录取。
注:上述优惠政策适用于浙江以外的省份。对于浙江省考生的优惠政策,请见下面第6条。
3、所有享受降分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浙江省、山东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4、未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北京邮电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5、北京邮电大学将在录取时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特长和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6、对于取得北京邮电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方可被北京邮电大学录取。
7、对于取得北京邮电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 1合格。
8、取得北京邮电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7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标签:北京邮电大学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