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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2017-03-10

七、考核办法

(一)普通高中类

1.考核模式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普通高中类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或面试。

(2)考试内容:3月1日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考试范围。

(二)中职类

1、考核模式

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中职类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语文、数学每科100分(英语不计分),总分2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实践操作。

(2)考试内容:考查各类别专业操作技能,各类别考纲将于3月5日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3月25日全天;其中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2、考试地点: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镇大安路818号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八、录取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按语文1/3、数学1/3、英语1/3折算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100%折算为100分,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的原则。

中职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按语文1/2、数学1/2折算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折算为100分,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的原则。

(三)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折算后总分数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满额专业,将视情况在本类别最低控制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四)录取照顾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免试进入填报专业学习。

(五)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在线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即转为高考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