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条件
1、普通类、中职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2、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体育:田径、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足球、排球、篮球、乒乓球、健美操和围棋,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市)级或以上比赛前三名者;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围棋业余3段及以上证书的获得者。
(2)文艺
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有特长者,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者或相关项目六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播音主持还要求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89分(含)以上分数。
(3)美术、书法: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
3、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
4、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考生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我院体检要求,即身体健康,男生身高不低于
5、中职类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六、报名方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2017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中,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
普通类、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考试。技能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其中报考安全防范技术的中职类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参加综合素质面试;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特长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选择特长测试的考生,须选填特长测试项目。
3、考生在网上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报是否同意调剂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4、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单独招生报名表》,由所在学校审查、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