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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已公布

2017-03-10

四、考核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一)考核科目及分数

类别

文化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知识

测试

技能测试

特长测试

总分

语文

数学

英语

普通类

100

100

100

150

/

/

/

450

对口高职类

100

70

50

/

100

130

/

450

特长类

(普高生)

100

100

100

/

/

/

150

450

特长类

(对口高职生)

100

70

50

/

100

/

130

450

(二)考核科目及时间安排

类别

普通类

对口高职类

特长类

(普高生)

特长类

(对口高职生)

文化考试

2017-03-25

9:00-11:30

2017-03-25

9:00-11:30

2017-03-25

9:00-11:30

2017-03-25

9:00-11:30

综合素质测试

2017-03-25

14:00-20:00

/

/

/

专业知识测试

/

2017-03-24

19:00-20:30

/

2017-03-24

19:00-20:30

技能测试

/

2017-03-25

14:00-20:00

/

/

特长测试

/

/

2017-03-25

14:00-20:00

2017-03-25

14:00-20:00

说明: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对口高职类考生和特长类(对口高职考生)特别注意,专业知识测试是在2017年3月24日19:00—20:30进行。

(三)文化考试

普通类(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对口高职类(含特长类中的对口高职生)的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和制卷(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00分),闭卷笔试。我院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

(四)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礼仪、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基本素质,总分为150分,采用现场考核、答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五)专业知识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由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

(六)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核心专业技能,总分为130分,由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

(七)特长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的特长项目,由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答问等方式进行。科技创新考生进行专利现场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退伍军人主要测试军人作风和身体素质,由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答问等方式进行。

五、成绩评定

(一)普通类考生(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对口高职类考生(含特长类中的对口高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经过折算后再计入总成绩,折算比例分别为语文100%、数学70%、英语50%。

(二)所有考生均不能享受任何加分。

(三)考生只能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或考生号查询本人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