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四川高考 > 四川高考资讯

2016年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简章

编辑:

2016-01-22

命题、考试、评卷各个环节均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及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考试:按照《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五、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录取方式

1、普通文理科类、对口职教高职类

普通文理科类、对口职教高职类考生的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理科类、对口职教高职类总成绩的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且政审体检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以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平行模式录取(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如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比较,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2、特长生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特长生文化成绩合格线。特长生文化成绩上线后按特长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文化成绩合格线。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文化成绩上线后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录取。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最高上线率不超过学院实际参考人数的70%。

(四)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

六、免试及加分

(一)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面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1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二)加分办法

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市级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未达到免试条件的在总分中给予加分,详见下表。

奖项 加分分值 说明
省级二等奖 10分 1、省级三等奖与市级一等奖同等对待; 2、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3、副省级行政单位对应教育、人社部门组织的比赛可提升一个等级认定(如成都市二等奖可按市级一等奖认定)。 4、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省级三等奖 市级一等奖 5分

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凭获奖证书原件,经原所在学校审核,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报送我院,由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并公示后执行。

具体加分申报表请在报名开始时间在学院网站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到校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七、时间安排

(一)2016年3月1日12:00——2016年3月15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并缴费。

(二)2016年3月17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三)2016年3月18日,学院招生网公布基础信息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四)2016年3月25日,考生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核对考生资料并领取准考证。

(五)2016年3月26日,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26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26日下午14:00~18:00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六)2016年4月1日,考生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2016年4月4日,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2016年4月5日~4月11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九)2016年4月12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2016年5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确切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十一)2016年8月-9月(详见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8月-9月(详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单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进校后不得调换专业。

九、本方案最终根据教育部文件,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为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邮政编码:611130

咨询电话:028-82732146、82732733

纪检电话:028-82732793

传 真:028-82731147

学院网址:http://www.cdnkxy.edu.cn

2016年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简章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四川高考资讯栏目。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