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6-27
附件2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复议书
编号:
院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考生 (考生号: )高考投档分为 分,应予(不宜)录取。请贵校予以认真复议,并在 之前答复我方。
原因: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
2015年 月 日
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经我院(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认真复议,认为考生 (考生号: )不宜(应予)录取。
原因:
招生院校:
招生办负责人:
2015年 月 日
标签:内蒙古高考录取查询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