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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异地高考新政策公布

编辑:sx_liujy

2016-04-29

从辽宁省教育厅最新消息获悉,2016辽宁异地高考新政策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据悉,《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省人大、省政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部分中学负责人、教师、学生、学生家长意见,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的。由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方案》于2013年高考开始实行。

考生须有辽宁高中阶段三年学籍

《实施方案》所称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我省户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实施方案》规定,凡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由于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实施方案》出台后,我省将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予以补报名。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已经开始进行,我省2013年不能接受随迁子女艺术类考生报名。考虑到报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校放假等因素,补报名工作在2013年3月份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由省招考办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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