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江苏高考 > 江苏高考资讯

2016年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编辑:

2016-06-17

(三)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综合分同分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四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

第十九条 收取标准: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农林类专业2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19200元/学年;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住宿费:1000-1500元/生·学年(视学生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3000余万元。每学年按照参评学生总数30%左右的比例评定各类奖学金。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助学金等。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427320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njfu.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2016年南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2016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