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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核工作。学校考核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3.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咨询电话:025-58731378
传真电话:025-58731333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九、申诉渠道
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
十、其它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2.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为维护考生自己的权益,请考生们不要采信任何中介信息。
2016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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