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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0
九、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省级分别加40、30和20分;地(市)级分别加20、10和5分。
2.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加30分。
3.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学院将根据考生2015年前(含2015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5.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8.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分别加50、40、30和10分。
9.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得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分别加30、20、10分。
10.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获得十级、九级和八级的考生,分别加20、15和10分。
考生申请及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于2016年2月5日前一并寄至我院招生办。证明材料的原件于领取准考证当天(2016年4月9日)交学院招生办校验。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十、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30名。
(一)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 | 4 |
舞蹈 | 4 | |
器乐 | 5 | |
播音与主持 | 2 |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 | 15 |
合计 | 30 |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报考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2月5日前一并寄至我院招生办。
(三)报考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测试或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核外,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通过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3倍。参加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人。
(四)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成绩通过且单招考核总成绩不低于相关科类最低录取线下50分。
十一、日程安排
时间 | 事项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2月5日前 | 考生邮寄材料 |
3月21日 | 语、数、外联合测试 |
4月9日 | 发放面试、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准考证、校验加分项目证明材料 |
4月10日 | 面试、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 |
4月20日左右 | 网上公布成绩 |
4月30日 | 网上公布省考试院的批准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二、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此项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和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未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参加高考和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待遇完全等同于高考普招考生。
(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三)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体检等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地 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J3-103室。
乘车路线:无锡火车站乘77路、市内95路公交车至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
市内105路到锡铁巷站下车向前至红绿灯口右拐200米至学校南门。
咨询电话: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81838877(传真)
电子邮箱:wxzy1257@wxit.edu.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wxitzs.edu.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wxit.edu.cn
十六、本招生简章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具体招生简章以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尽事宜请注意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2016年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江苏高考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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