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1-20
七、收费标准
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综合素质面试加试报名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报名费20元/考生,综合素质面试费60元/考生,合计80元/考生(考生来我院报名参加面试时现场收取)。
八、加分政策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6年前(含2016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市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等加20分,获地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等加15分。
3.体育、艺术特长加分。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者加20分,艺术考级十级证书者加15分。
4.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5.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注:1.以上政策如与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不符,以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文件为准。
2.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同一条款的多项加分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三)相关要求及程序
1.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2.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九、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政策性加分;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考生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十、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日 | 公布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
2月2日 | 公布符合我院单独招生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
3月1日 | 考生递交“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申请表、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等材料。 |
3月19-20日 |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补测试。 |
3月21日 |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
4月上旬 | 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2、公布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名单;3、公布“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与安排。 |
4月22日 | 考生报到、交费并领取“综合素质面试”准考证。 |
4月23日 |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并进行心理测试。 |
4月下旬 | 1、公布“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5月初 |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监督机制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党政领导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我院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锡路8号(214028)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0510-85345168、85343250
传 真:0510-85345168
学院网址:www.wxstc.cn(学校主页)
www.wxstc.cn/zsb(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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